就业促进月‖就业政策宣传篇(二)
日期:2025-04-21  发布人:任瑞龙  浏览量: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相关会议精神,实施就业优先战略,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,统筹教育、培训和就业工作,优化全链条服务,开发适配就业岗位,完善供需对接机制,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。

一、优化培养供给体系

人才趋势研判: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,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,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,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。

专业与资源调整: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,调整学科专业设置,推动高等教育规模、结构、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契合。

招生与就业联动: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,优化招生计划分配,完善人才培养方案,提升学生就业能力。

二、强化就业指导体系

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:完善课程标准,推动高校将其列为必修课,成立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,鼓励设立相关学科专业,办好职业规划大赛。

就业教育引导:将就业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,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,引导树立正确就业观,开展相关活动,实施就业引航计划。

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:健全就业实习制度,落实税收优惠政策,支持设立就业见习岗位,建好用好相关基地。

三、健全求职招聘体系

校园招聘与就业市场服务:推动校内外招聘资源共享,建设区域性、行业性就业市场,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,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业态新模式、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。

重点领域人才服务: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,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,畅通人才流动渠道,鼓励用人单位增强就业吸引力。

招聘安排与秩序:统筹各类招聘时间安排,高效合理规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,为毕业生求职预留充足时间。

多元主体作用: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,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;发挥群团组织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,提供特色化、专业化就业服务。

四、完善帮扶援助体系

困难帮扶机制:为特定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,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;推动政企校协同联动,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,开展“阳光就业”行动。

能力培训:实施“宏志助航”就业能力培训项目,公共实训基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,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就业能力培训。

五、创新监测评价体系

就业形势研判与进展监测:定期开展就业形势滚动调查,推进风险预警和响应;简化就业手续,优化查询核验服务,丰富监测渠道,持续监测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。

就业评价改革:创新就业质量评价工具,开展就业状况跟踪调查,强化评价结果运用。

六、巩固支持保障体系

就业服务机构建设:落实就业服务机构“四到位”要求,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,鼓励高校安排就业经费预算。

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:高校应配齐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,健全兼职教师保障机制,畅通职业发展路径,打造培训实践基地。

就业研究:建设就业高端智库,依托现有机构加强研究工作,设立专门课题,加强成果培育和应用,举办就业论坛。

数字化就业服务: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,制定数字化就业服务标准规范,推广移动端服务,推进智慧化升级。

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与良好氛围:推动规范招聘工作,维护就业权益,消除就业歧视,维护市场秩序,打击涉就业违法犯罪,宣传促就业政策措施。

组织实施

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,教育部牵头具体工作;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善工作制度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制定政策;地方党委、政府和高校强化组织协调,增强工作合力。